近日,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《厦门市高水平体育赛事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规定凡在本市举办体育赛事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补助。 各类赛事主要包括国际性体育赛事、全国性体育赛事及金砖国家体育赛事、海峡两岸体育赛事,以及其他具有自主品牌,且社会关注度高、市场空间大、发展前景好的高水平体育赛事。 补助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。其中,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并确定在厦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国际性体育赛事,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补助比例,每届最高不超500万元;在厦举办的高水平国际性体育赛事,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补助比例,每届最高不超300万元;在厦举办的全国性体育赛事,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补助比例,每届最高不超2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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